一、報名時間:112年6月27日(星期二) 上午9時起至11時30分,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逾時不予受理、逾時不予受理、逾時不予受理)。
二、報名地點:本校一樓視聽會議中心。
三、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他人需持複試報名委託書、受委託人及委託人國民
身分證件正本。攜帶下列證件並依序排列整齊接受審查,務必攜帶正本及
影本,正本驗訖當場發還,(僅持影印本證明視同資格不符、僅持影印本
證明視同資格不符、僅持影印本證明視同資格不符)。
1.報名表、簡歷表(請注意每個欄位均需填妥並簽名)。
2.准考證。
3.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
5.國民小學教師證書(正本及影本)。
6.其他合於報考資格之各項證明文件。(詳「貳、報名資格」二、甄選資格
各款條件) (正本及影本)。
7.初試加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8.最近3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2張(請先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簡
歷表)。
9. 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10. 報名委託書(委託報名者)。
11. 切結書。
12. 個人教學檔案1式3份(A4格式)
四、其餘請詳閱簡章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