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萬安46號演習」注意事項。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府警察局112年7月10日中市警管字第1120056290號函辦理。

二、中部地區萬安46號演習訂於7月27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請轉知所屬並加強宣導配合辦理。

三、檢附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乙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