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萬安46號演習」注意事項。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區Post published:2023/07/20Post author:ntctcpstc008一、依據臺中市政府府警察局112年7月10日中市警管字第1120056290號函辦理。二、中部地區萬安46號演習訂於7月27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4時,實施30分鐘警報傳遞與發放、疏散避難、交通及其他必要管制等實作演練,請轉知所屬並加強宣導配合辦理。三、檢附各場域防空疏散避難指引乙份供參。萬安演習-1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強化民眾「路口安全」及「停讓行人」之觀念宣導素材下一篇文章112學年度一、三、五年級編班結果公告(含級任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