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

行政院依「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經行政院於113年3月29日以院臺法字第1135005739號公告訂定,並自113年3月29日生效

新型毒品樣態、新聞案例層出不窮,除了藥物濫用防制宣導外,提醒全校師生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