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稅の落紙雲煙」競賽活動收件截止日延至7月4日

說明:
一、為網羅更多優秀作品,爰修正旨揭計畫並延長旨揭活動收件截止日。
三、旨揭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一)徵件時間:即日起至本(114)年7月4日(星期五)止
(二)承辦學校:本市北區太平國小。
(三)參賽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及本市年滿15歲以上之居民(具中華民國國籍)。
(四)組別及項目: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及社會組等3組,每組均設有書法及繪畫等2項。(國小學生組及國中
學生組請各校先於校內舉辦相關項目的宣導藝文競賽,各項擇優秀作品1件代表學校送件,活動相關規範詳如修
正後計畫)
(五)獎項
1、個人獎:成績名次列入佳作以上者均發給禮券及獎狀。
(1)國中、小學生組:第1名禮券1,200元(1名)、第2名禮券1,000元(2名)、第3名禮券800元(3名)、佳作禮券500元(4名)。
(2)社會組:第1名禮券2,000元(1名)、第2名禮券1,600元(2名)、第3名禮券1,200元(3名)、佳
作禮券800元(4名)。
2、指導獎:國小學生組及國中學生組獲獎作品之指導教師均發給宣導品,第1名指導教師(限1名)嘉獎1次,
第2、3名指導教師(各限1名)發給指導獎狀。以上獎項,若遇同一老師同時指導2項以上獲獎時,擇一擇優
敘獎。
3、本次競賽活動所頒發獎狀以教育局名義核發。未獲獎之參賽者,各組由評審委員擇優選出5名,共15名,每
位可得宣導品1份。
4、得獎公告:本(114)年8月29日(星期五)以前。
四、檢附修正後實施計畫1份。
五、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該局聯絡人林小姐,電話:04-2258-5000分機:2225,電子信箱:a0033003lin@g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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