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增進家庭凝聚力與家庭認同,推展家庭共學母語(含閩南語、客語、原住民族語及新住民語)永續傳承,除增進孩童與家族長輩間情感交流外,亦達到促進族群融合,尊重及欣賞多元文化之美,並認識語言文化精粹,利於母語傳承扎根,讓豐富且優美之各族群文化得以在臺灣土地永續發展,爰訂定本計畫。
二、活動可以研習、課程、培訓、研討會、講座、讀書會、親子活動、故事繪本等多元型態進行,所擇定之母語,每一語言項目至少需安排10小時之學習課程。
三、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2年3月15日(星期三)前,將1.計畫申請表(附表1)、2.經費申請表(附表2)、3.計畫書,核章正本掛號寄至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401020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陳組長收),審查結果將另案核定。
四、檢附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