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宣傳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黃牛防制宣導)Post category:活動訊息Post published:2025/10/20Post author:ntctcpstc017說明:一、依據文化部114年10月15日文影字第11420436701號函辦理。二、為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文化部於112年增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針對藝文表演票券常見的黃牛行為「加價轉售」及「以不正方式取得票券」加以規管。三、為避免學生族群違反規定,請協助宣導,不要購買黃牛票、轉販售票券不得加價、不得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黃牛防制宣導海報下載 Post Views: 17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學系辦理《2026冬日創意工廠─點亮每個小小設計夢》冬令營活動下一篇文章【轉知】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2025年「【武營看表演】劇場偵探出任務」PaGamO線上遊戲平台任務,